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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拜访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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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旦改变起来,是很奇怪的。比如,我小时候喜欢的东西——比如说马、快餐和鹅头角——一旦时过境迁,我就对它们失去兴趣,它们在我心中的位置被朋友、聊天软件、男生和衣服所取代。想来有点悲哀,似乎人是没有长性的物种。似乎当你到了十二岁或者十三岁,或者任何不再是小孩,成为“年轻的成人”的年龄,就和过去一刀两断。也许,你的快乐会少很多,甚至更糟。

我是这样发现鹅头角的:那时伊奇还没出世,我父母拒绝给我买一辆紫色的小自行车——上面挂着个点缀着粉色花朵的小篮子和车铃铛。我不记得为什么了——也许是我已经有一辆自行车——但是我气疯了,决定离家出走。下面是成功离家出走的两条基本法则:

1.去一个你知道的地方。

2.去一个别人不知道的地方。

那时,显然,我可不知道这两条法则,我设定的目标正好相反:去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然后,我父母找到了我,他们不得不同意给我买我想要的东西,包括那辆自行车(也许还要买一匹小马)。

当时是五月,天气温暖,白天越来越长。一天下午,我收拾好自己最喜欢的露营背包,溜出我家后门。(庆幸着自己很聪明,没有走前院,我爸正在那儿干活。)我清楚地记得往包里塞了什么东西:一只手电筒;一件运动衫、一件泳衣;一整包奥利奥饼干;一本我最喜欢的书——《玛蒂尔达》;还有一条粗大的仿冒珍珠和假黄金做成的项链——我妈给我的,让我在万圣节的时候戴。我不知道要去哪里,所以径直向前走,越过阳台,走下楼梯,穿过后院,走进那片将我家的领土和邻居家分隔开来的树林。我沿着树林走了一会儿,很是为自己难过,有点希望某个非常富有的人能遇到我,可怜我并收养我,给我买上一车库的紫色自行车。

可是,过了一会儿,我有点适应了现在的处境,小孩子都这样。太阳透过薄雾射出金光,所有的树叶似乎都挂上一圈光晕,不时有小鸟突然飞起,大片大片绿茸茸的苔藓出现在我脚下。所有的房子都不见了。我在树林深处,想象着自己是唯一一个走到这么远的地方的人。我觉得自己会永远住在这儿,睡在苔藓床上,头上戴着花,与狗熊、狐狸、独角兽生活在一起。我走到一条小溪旁,越过它。我翻过一座小山,它像山峰一样庞大。

在一座小山顶上,有一块我所见过的最大的岩石。它微微上翘,而且伸出来一点,好似一艘大腹便便的轮船的船身,但它的顶部很平坦,像一张桌子。我不记得在这次旅行中自己除了一块接一块地吃奥利奥,想象自己拥有整座树林之外还做了什么。当我回家的时候,我的肚子被饼干撑得难受,我很失望父母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担心。我觉得自己会在外面永远待下去,但实际上我离开不到四十分钟就回了家。从那时起我就觉得那块石头很特别:时间不会让它改变什么。

那年夏天,我经常需要逃避什么事情的时候就到那儿去,第二年的夏天也是这样。一次,我躺在那块石头上,望着粉色和紫色交织而成、好像狂欢节上的太妃糖一样的天空,好几百只野天鹅飞过,排成完美的人字形,一片羽毛从空中飘下,直接落在我的手边。我将这里命名为“鹅头角”,而且一直保存着那片羽毛,把它放在一只小装饰盒里,塞在那块大石头下面。过了几年,盒子突然不见了,我认为它是被暴雨冲走了,我找遍了周围的树叶堆和灌木丛,可是一无所获,便哭了起来。

即使不再骑马以后,我有时还会到鹅头角去,虽然次数越来越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体育课上,男生们这样评价我的屁股——“太方了”,之后我就去过一次。莱克莎·希尔的过夜生日派对,我没有收到邀请时去过一次——虽然我们在科学课上是搭档,而且因为在一起讨论乔恩·利浦科特有多么可爱而傻笑了整整四个小时。每次从鹅头角回到家,我都会发现时间过得比想象中的慢,每次我都对自己说——虽然知道挺傻——鹅头角是个特别的地方。

后来的某一天,琳赛·埃奇库姆走进塔拉·弗鲁特的厨房,我正站在那儿,她把脸贴在我脸上,耳语道:“你想看样东西吗?”那一刻开始,我的生活永远改变了,从那天开始,我再也没有回过鹅头角。

也许这就是我决定带伊奇去的原因,尽管外面天寒地冻。我想去看看那儿是不是没变样,或者没变的是我自己。出于某种原因,这对我很重要。而且,在我的“清单”上,这是最靠前的一条。私人喷气式飞机似乎不太可能降落在我家外面;而且,如果在这个时候裸泳,会被警察逮捕,还可能得上肺炎。

所以,我猜这是备选方案中最好的选择,我突然想到的是:你只能做你能做的事情。

“你确定路走对了吗?”伊奇在旁边一蹦一跳地走着,身上裹着好几层衣服,看上去像个蹩脚的雪人。她像往常一样非要穿戴上乱七八糟的衣饰,比如这次,她就戴了一副粉色和黑色相间的豹纹耳罩,还围了两条不同的围巾。

“这条路是对的。”我说,虽然一开始的时候我也觉得走错了路。一切都变小了。记忆中的小溪——一条冻住的暗色细流,冰上有很多裂纹——一步就能跨过去,远处的小山柔和地起伏,虽然在我记忆里它总是一座大山。

然而,最糟糕的是,出现了新的建筑。有人买下了后面的土地,盖起两座房子,都还没有完工。一座只是搭起了架子,活像一副从地下冒出来的骨架,上面搭着很多浅色的木料和横七竖八的木板,好似一艘触礁的船被冲上了岸。另一座快要完工了,外观庞大而单调,跟艾丽家差不多,蹲踞在小山上,似乎在盯着我们。我过了一会儿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原来,那房子的窗户上还没有挂窗帘。

我很失望,到这儿来显然是个坏主意,我想起自己的英语老师哈伯太太曾经在课堂闲扯的时候说,你无法再回到家中的原因是——我们当时在学一些名言,还要讨论它们的含义,其中有一句话是托马斯·沃尔夫说的:“你不能再回家。”5——并不是因为那个地方变了,而是那儿的人变了。所以,一切都处于变化之中。

我正准备提议回家时,伊奇已经跳过小溪,朝山上跑去。

“快来呀!”她喊着,当她跑到离山顶五十英尺左右的地方时,朝我叫道:“我们赛跑!”

至少,鹅头角像我记忆中的一样大。伊奇攀着石头边缘爬了上去,我也跟在她身后爬上去,虽然戴着手套,我的手指却早已冻僵了。石头表面覆盖着脆弱的枯叶,还结了一层霜。虽然有足够的地方让我们两人同时躺下,舒展身体,但伊奇和我抱在一起互相取暖。

“你觉得怎么样?”我问。“你不觉得这里是个不错的藏身地点?”

“这里是最好的。”伊奇歪着头看看我。“你真的认为这儿的时间过得慢?”

我耸耸肩,朝四周看看。“我小时候曾经这样想过。”我不喜欢现在从这儿能看到房子的感觉,这里曾经让我觉得很超脱,很私密。“原来这里和现在很不一样。比现在好很多,没有什么房子。所以,你真的会感觉自己待在一个什么都不是的地方。”

“不过,有房子的话,如果你想撒尿,可以去敲他们的门。”她老是咬着舌头发音:把“丝”念成“兹”。

我笑了,“对,我猜是这样的。”我们静静地坐了一会儿。“伊奇?”

“哎?”

“别——别的小孩取笑过你吗?笑你说话的样子?”

我感觉她层层衣服包裹下的身体似乎僵住了,“有时候会。”

“那么,你为什么不做点什么?”我说,“你可以学着不像现在这样说话。”

“可是,这是我的声音。”她平静地说,带着坚持的语调。“否则,你怎么听得出来是我在说话?”

这真是个怪异的回答,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应,所以,我伸出手来捏她,有那么多话想对她说,那么多事情她还不知道:比如我记忆中她第一次从医院回家的样子——一个粉色的大圆球上挂着灿烂的笑容,她曾经握着我的食指睡觉;我背着她,在鳕鱼角爬上爬下,她拽着我的马尾辫,指挥我到处乱跑;她刚出生时头发软软的,毛茸茸的;还有,告诉她第一次吻某个人的时候,你会紧张,这听上去很奇怪,而且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不过这不要紧;告诉她,你只应该爱上也在爱着你的人。不过,我还没开口,她就爬起来,手脚着地,尖叫着。

“看,萨姆!”她爬到靠近石头边缘的地方,从岩缝里抠出嵌在里面的什么东西。她跪着转过身,像拿着战利品似的举着它——一片羽毛,颜色苍白,边缘带点灰色,挂着霜。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的心碎了——因为我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告诉她刚才那些事情,我甚至不知道该怎样开始。我无言地接过那片羽毛,把它放进我的乐斯菲斯夹克口袋里,拉上拉链。“我会好好保存的。”我说,然后躺在结了冰的石头上,望向天空,天色开始变暗,似乎在酝酿一场暴风雨。“我们过一会儿得赶快回家,伊奇。要下雨了。”

“过一会儿。”她在我身边躺下,把头搁在我肩膀窝里。

“你冷吗?”

“我没事。”

其实,我们抱在一块的时候并不太冷,我向上拽了拽领口的拉链,伊奇伸出手来摆弄我的金色小鸟项链。

“为什么奶奶什么东西也没给我?”她问,以前她就问过无数次。

“你那时还没出生呢,小傻瓜。”

伊奇继续摆弄着,“它真漂亮。”

“它是我的。”

“奶奶好不好?”她也经常这样问。

“是的,她很好。”我其实也回想不起更多关于奶奶的事了——我七岁的时候她就去世了——我只记得她帮我擦头发时手指抚摸着我的动作,还有,无论在做什么,她总是唱些歌舞演出时的曲目。她曾经烤了很多大号的橙子—巧克力口味的松饼,她总是为我做最大号的东西。“你会喜欢她的。”

伊奇把嘴上的头发吹到一边,“我希望人人都不会死。”她说。

我觉得喉咙里疼了一下,但还是微笑起来,脑中同时出现两种矛盾的想法,都像剃刀一样锋利:我想看着你长大,我希望你一直就像现在这样,不要改变。我把手放在她头顶,“这样世界上会很拥挤的,傻瓜。”我说。

“我会搬到海里住。”伊奇说,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我曾经整个夏天差不多都躺在这里,”我告诉她,“只是盯着天空。”

她仰面一躺,也望向天空,“我敢打赌,这样看到的东西可没怎么变,对吧?”

她说的真是大实话,我差点笑出来,她是对的,当然。“对,看上去和原来一样。”

我想自己发现了一个秘密:如果你希望事物变回原来的样子,只要抬起头来向上看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