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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七日》并不时髦的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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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驶往通向肯特家的车道时,我甚至并没有感到困扰,我并不打算在这儿待多久,还有,我不想让任何困难把自己挡住。而且,通过这条树木丛生的颠簸之路对我很有吸引力,好像是一种自我牺牲和救赎。从我极为有限的对主日学校的记忆中(我七岁时,对此大发脾气,威胁说自己要改信伏都教——尽管我还不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所以,我妈放弃了让我上主日学校的努力),我知道救赎是怎么回事:你必须牺牲什么东西。

我把车停在9号公路的路肩上,又抓过伊奇的运动衫,已经湿透了,不过,总比没有东西遮雨好,我把它披在头上下了车。路上空空荡荡,路面黑漆漆地向前延伸,散落着一些小水坑,反射着路灯的黄光。我试图找到琳赛的汽车在第一晚旋转着甩出路面的位置,哪里看上去都一样。我又努力回忆事故之前的情景,但是一无所获。

我从后备箱里拿出一个手电筒,走进树林。

我走的时间比自己想象的要长,地面上一块儿硬一块儿软,有时踩到冰块,有时踩到黏糊糊的东西,像流沙一样想把我的紫色“新百伦”运动鞋吸进去。过了几分钟,我听见派对上的音乐声从黑暗那头传来,这音乐似乎属于这里,它的节奏是夜晚的一部分。又过了十分钟,我看到树丛中射来几点令人眩晕的强光——感谢上帝,我没有在树林里兜圈子,我刚才一直这么想的——五分钟之后,树木变得稀疏,我看到了那座房子——一个巨大的冰淇淋蛋糕搁在草坪上闪闪放光(门廊射出的灯光反射在跳动的雨帘上)。我完全冻僵了,100%地后悔自己徒步走到这里。这就是牺牲,实际上,就是疼痛。

我进门的时候,两个女孩傻笑起来,一群一年级生的下巴完全掉下来了。我不怪他们,我知道自己看上去一定糟透了。在离开家之前,我甚至没有换下在家穿的裤子——一条显然肥得要命的天鹅绒运动裤,是这样式还流行的时候我妈送我的。

我没在低年级生身上浪费任何时间,我已经开始担心自己可能来得太迟了。

我快步向前的时候,塔拉走下楼梯,我抓住她,靠到她耳朵上。“朱丽叶·赛克斯!”我不得不大喊。

“什么?”她喊回来,微笑着。

“朱丽叶·赛克斯!她在这儿吗?”

塔拉指指耳朵,示意她没有听清我说什么,“你在找琳赛吗?”

康特尼在塔拉身后,她俯身过来,下巴搁在塔拉肩膀上:“我们找到了秘密存货——朗姆酒什么的。塔拉打碎了一个花瓶。”她笑道,“你要来点吗?”

我摇摇头。我从未如此处于“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状态,我说了一句简单的祈祷词,庆幸自己没有像其他喝得半醉的人那么讨厌,我继续上楼,塔拉喊道:“琳赛在后面。”

在我完全听不见她们说什么之前,我听到康特尼尖叫一声:“你看见她穿的什么了吗?”

我做了个深呼吸,告诉自己这不要紧。重要的是得找到朱丽叶。我至少能做这件事。

然而,每走一步,我都失掉一些希望,楼上的走廊里水泄不通,除非她从没到过这个派对——这样我就又满怀希望了——看起来,她似乎已经离开了。

我仍然向前,终于来到最后面那个房间,我刚走进屋里,琳赛就一下子扑过来——实际上,她同时越过了五个人——我非常高兴能看到她,快乐而且醉醺醺的,最重要的是,她还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得到了她那个著名的超级“挤扁你没商量”的拥抱,差点忘记了自己此行的目的。

“坏孩子,”她拍打着我的手抽开身子,“你一天没上课,晚上却来参加派对?淘气,真淘气。”

“我来找一个人。”我扫视着屋内:朱丽叶不在这儿。与我想象的不同,我不知道,我甚至希望她现在正坐在沙发上和杰克·索莫斯聊天,可这纯粹是一厢情愿的幻想。

“罗布在楼下。”琳赛后退几步,伸出手来,食指和拇指朝我比画着,似乎在拍照:“你看上去像刚刚从沃尔玛偷了东西的流浪汉。难道今晚你不打算做爱了吗?”

烦心事又来了,琳赛,你就不能说点别的吗。

“你看见朱丽叶·赛克斯没有?”我问。

琳赛盯着我看了半秒钟,然后爆发出一阵大笑:“你是认真的?”

一种巨大的释怀感流遍我的全身,也许她根本没来过,也许她的车在路上遇到什么问题,或者失去了来的勇气,或者——

“她叫我‘贱人’。”这时,琳赛打破了我的幻想。她真的来过。“你相信吗?”琳赛还在笑,她伸出一只胳膊搂着我的肩膀,喊道:“艾拉迪!艾丽!萨米在这儿!她来找她的好朋友,朱丽叶!”

艾拉迪甚至没有转身,她和斯蒂夫·道聊得正欢。但是艾丽摇晃着走过来,笑着,叫着:“嘿,甜心!”然后举起空伏特加瓶子。

“如果你看到朱丽叶,”她喊道,“问问她对我剩下的酒做了什么!”她和琳赛都觉得这样很滑稽,琳赛回应道:“做了精神病酒!”

我来得太迟了。意识到这点,我感到头晕恶心,我对琳赛的愤怒回来了。

“我最好的朋友?”我重复道。“真滑稽,我以为你曾经和朱丽叶是好得穿一条裤子的朋友。”

“你在说什么?”琳赛的脸沉了下来。

“童年时代的朋友,最好的朋友,死党。”看起来,琳赛还想说些什么,但是我打断了她:“我看了那些照片,发生了什么?她是抓到你放屁了还是怎么?还是看到你的鼻涕像火箭一样冲出来?发现著名的琳赛·埃奇库姆一点都不完美?她到底做了什么不可原谅的错事?”

琳赛张开嘴,又闭上。“她是个疯子。”她愤怒地低语,但是,我看到她眼神里有一种我从未看到过的东西,一种我无法完全理解的表情。

“随便。”我必须找到朱丽叶·赛克斯。

我奋力挤回楼下,无视那些叫我的名字、拍我肩膀,还有小声地提醒我,我是穿着睡衣来参加公众派对的事实(当然,说得很对)的人。我估计,如果速度足够快,还能在外面追上朱丽叶,她一定把车停在哪儿了。她的车可能被堵在停车的地方,可能得花上一小时才能让别人把车挪开(如果她能说服谁帮忙的话,这很令人怀疑),甚至时间长得让她想步行回家。

庆幸的是,我成功来到楼下,却没有撞上罗布。我最不需要的就是向他解释事情的原委。一群二年级生站在门口附近,看上去挺惊讶,而且相对比较清醒,所以我把宝押在她们身上。

“你们看见朱丽叶·赛克斯了吗?”

她们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叹口气,自认倒霉。“浅色头发,蓝眼睛,高个子。”她们仍旧茫然地看着我,我意识到自己并没有准确地描述出她的特点。失败者,我差点说出这个词——如果是三天前,我一定早就说了。但是,现在我无法说出来。“挺漂亮。”我说,试验着这个词的效果。不过,还是不管用,我握紧拳头:“可能全身湿透了。”

终于,这群女生的表情说明她们想起了什么。“浴室。”有人说,指着厨房前面的一个凹陷处。那儿有一扇关着的门,门前站着一排人。其中一个人交叉着腿,单脚跳上跳下。有一个人不停地敲门。还有一个指着她的手表说了些什么,虽然我听不见,但她看上去气坏了。

“她进去大约有二十分钟了吧。”一个二年级生说,我惊愕万分,几乎要在这儿吐出来。

浴室里有药片,浴室里有刀片。人们想干不好的事情时,就把自己锁在浴室里,比如做爱或者呕吐,或者自杀。

不应该这样的。我应该救下你。我朝浴室走去,推开排队的人。

“闪开。”我对乔安妮·波勒诺说,她立刻停止敲门,退到一边。

我把耳朵贴在门上,设想能听到哭声或者呕吐声。可什么动静都没有,我的胃又是一沉。我又听了一会儿,可音乐太吵了,不可能听到什么的。

我轻轻敲门,叫道:“朱丽叶,你还好吗?”

“也许她在睡觉。”克里希·沃克尔说。我瞪了她一眼,想让她知道这种白痴的评论一点用也没有。

我又敲了一遍门,把脸贴在门上。我不敢肯定自己是否听到里面传来一声微弱的呻吟——那一瞬间音乐声更大了,盖过了一切声响。但是,我能想象出她在里面,生命的迹象逐渐消失,就在门那边,手腕割开了,鲜血到处都是……

“把肯特叫过来。”我说,猛吸一口气。

“谁?”乔安妮问。

“我得小解。”蕾切尔说,单脚跳上跳下。

“肯特·迈克弗勒。现在,快去。”我对着乔安妮大吼,她看上去吓坏了,不过很快消失在走廊里。我感觉每一秒钟都像是永恒,我第一次真正理解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明白了时间是如何自由弯曲和随意延伸的,好像一块熊仔橡皮糖。

“你担心什么呢?”蕾切尔问,大声哼哼着。

我没回答,事实是,我没有答案,真的。我必须救朱丽叶——我能感觉到。我必须救我自己。

我突然不敢肯定这样做是否让我比那些什么都不做的人更好或者更坏,所以,我努力不去想这些。

乔安妮和肯特一起回来了,他看上去很担心,他的前额皱了起来,褐色的乱发从他脑门上垂下来,挡着眼睛。我的胃翻腾了一下,昨天我们两人待在一间黑屋子里,相距不过两英寸,我甚至都能感觉到他皮肤惊人的灼热。

“萨姆,”他俯身过来抓住我的手腕,盯着我的眼睛。“你没事吧?”

我被他突如其来的触碰惊呆了,稍微挣扎了一下,肯特抽回手去。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像抽空了一般。

“我没事。”我说,我知道自己的样子看上去很可笑:头发一团糟、运动裤什么的。相比较而言,他看上去更体面一些。他的格子运动鞋和松松垮垮的低腰卡其布裤子虽然挺邋遢,但却有些可爱之处,他的牛津休闲上衣的袖子卷了起来,露出晒成棕色的皮肤——天知道他在哪儿晒的,肯定不是在过去六个月里的里奇维尤。

他看上去很迷惑:“乔安妮说你需要我。”

“我是需要你。”这话说出来感觉真怪异,我感觉脸一下子红了。“我是说,我不需要你。我只是需要——”我深吸一口气,我想我看到肯特眼睛里瞬间闪烁出一丝火花,这让我分神了。“我担心的是朱丽叶·赛克斯,她把自己锁在浴室里了。”说完,我马上退到一边。我听上去很荒唐,他可能会认为我疯了,毕竟,他不知道我知道的事情。

他眼中的火花没有了,表情变得很严肃。他向前走了几步,试着开门,然后停了一会儿,思索着。他没对我说认为我疯了或是得了妄想症之类的话,而是简单地说:“没有钥匙。我可以试试把锁撬开,如果有必要,我们就破门而入。”

“我要上楼小解。”蕾切尔宣布,然后转过身,一扭一扭地走掉了。我抬起手,做出一副与我无关的样子。我挺感激他什么都没问就把责任接了过来。

肯特从裤子后袋里掏出一把安全别针。“别问为什么。”看见我扬起眉毛,他说。

他蹲下来,把别针向后弯,用它去撬锁。他的耳朵一直贴在门上,好像期待着里面会传来“咔嚓”的声音。终于,我的好奇心占了上风。

“你是不是课后还做兼职,比如抢银行什么的?”

他做个鬼脸,试着开门,把安全别针放回口袋,然后从钱包里挑了一张信用卡。“差不多。”他把信用卡塞进门缝里扭动着,“我妈曾经把垃圾食品锁在我们家储藏室里。”

他拽了一下门把手,又转了几下,门打开了一英寸,我的心钻到了嗓子眼。我有点希望朱丽叶的脸会出现,带着愤怒的表情,接着门又从里面重重地关上。通常,当我把自己锁在浴室里,如果有人试着开门,我就会如此反应——如果我还醒着——还活着——就会再次把门关上。

但是门没有动,留着一英寸的缝儿,肯特和我四目相对,我想我们都害怕再把门打开一点。

肯特用脚指头轻轻推了推门,喊着:“朱丽叶?”门向后退去——时间拉长了,似乎过了极其漫长的一秒,或者半秒,足够我设想出各种恐怖的可能性,想象她的尸体蜷缩在地上的样子。

门静止在那里,浴室内部显现出来——非常干净,非常正常,非常空旷。灯开着,水池上搭着一条湿毛巾。稍微有些反常的是窗户,完全敞开着,雨淋在窗台下面的地板上。

“她从窗户出去了。”肯特把我的想法说了出来。我无法确切形容他的语调,半是悲哀,半是羡慕。

“该死。”当然,经过了那样一场羞辱,她一定会寻找最简单的逃脱方式——最不引人注意的那种。窗户外面是一片满是泥浆的草坪,当然,还有树林。她一定是匆匆逃走了,打算从后面绕回车道。

我冲出浴室,肯特喊道:“等等!”但我已经穿过大厅,跑出大门,来到门廊里。

我从一只花盆里拿出手电筒和运动衫——进去之前我把它们放在那儿的,然后直奔草坪。这时雨下得并不是很大,更多冰冷的雾气弥漫开来,是那种能够将你穿透的寒冷。我拿着手电筒,沿着草坪一路照过去,贴着房子的一侧搜寻着。我并不擅长追踪,但我读过很多悬疑故事,知道你应该总是从寻找脚印开始。

遗憾的是,地上太过泥泞,所有地方都乱七八糟,不过,在浴室窗外,我发现一个深深的印迹,可能是她着地的地方,还有一串摩擦的痕迹,正如我怀疑的那样,一直通向树林里。

我紧了紧身上披的运动衫,追了过去。除了前面几英尺的地方有一道跳跃着的光线在画着圆圈外,我什么都看不见。我从来不怎么怕黑,但周围的树木刮着我的身体,在风中哀鸣,雨滴透过树枝的缝隙不断地落下来,整座树林似乎是活的,正在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就像我在纽约看到的那些怪人之一,他总是推着购物车,里面装满了空袋子。

不可能追踪到朱丽叶的脚印了,在腐烂的树叶上你什么印迹也分辨不出,除了泥巴就是烂树皮。我来到一个我自认为是主要路口的地方,希望能追上步行回家的她。我非常确定,她正打算这么干。如果你急于逃离一个派对——还有这个派对上的人——而且是从窗户里爬出来的,似乎不太可能再逛回去,让人过来移走他们的本田轿车的。

雨越下越急,砸在结冰的树枝上,似乎发出骨头碰骨头的声音。我冷得要命,胸口也跟着疼起来,脚步却加快了,我以最快的速度向前赶。我的手指发麻,几乎拿不住手电筒。我等不及要回到车上,把暖气开到最大。

然后,我会开车沿街找她,即使遇到最坏的情况,我也会在她家门口截住她。只要我能开出这片吓人的林子。

我逼迫着自己,脚步甚至更快了,几乎半是走,半是单脚跳,试图保持体温。每隔几秒钟,我就会喊:“朱丽叶!”可我并不指望能得到回应。大颗的雨滴更为沉重地打在我身上,灌进我的衣领,冻得我直吸气。

“朱丽叶!朱丽叶!”

雨滴变成了水流,像匕首一样插在我身上。我继续边走边跳,手里的手电筒像铅块一样重。我再也感觉不到自己的脚趾;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否走对了方向。我可能在疯狂地绕着圈子,我胡乱想着。

“朱丽叶!”

我害怕起来。我转了一个圈,手电筒对准黑暗深处照过去:除了茂密的树林从两侧向我压过来之外,什么都没有。我确定自己下车后走到肯特家没花这么长时间,我的手指似乎变成了过去的两倍大,我觉得天旋地转,手电筒飞了出去。我听见撞击和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手电筒闪了几下,灭了,我完全被抛弃在黑暗中。

“该死。该死。该死。该死。”大声的诅咒让我感觉好了一些。

我试探着向手电筒的方向摸过去,向前伸着胳膊,这样就不会撞在什么东西上。

拖着脚走了几步之后,我跌倒了,膝盖磕在地上,裤子弄脏了,潮湿的感觉顺着布料渗透进来。我清理着手掌,试着不去想自己的手碰到了什么。雨水钻进我的眼睛,我的羊毛衫紧贴在皮肤上,闻上去像落水狗的味道,我忍不住打起哆嗦。这就是你想帮别人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你被整了。我感到嗓子眼里堵着什么东西。

为了防止彻底搞砸,我设想着如果琳赛和我深夜被困在一个黑暗的树林里,还下着大雨,如果她看到我坐在地上掉眼泪,好像一只神经错乱的鼹鼠,身上全是泥巴,她会怎么说。

“萨曼莎·金斯顿,”她会说,微笑着,“我总是知道,在内心深处,你是个十分龌龊的女孩。”

这只让我振作了一秒钟,而且,琳赛没在我身边。琳赛可能正和帕特里克在一个暖和得要命、非常干燥的房间里亲热,或者和艾丽共享一根大麻烟,讨论我今天为什么如此神经不正常。我彻底迷路了,非常可悲,非常孤独。我嗓子里的疼痛加剧了,似乎有只动物正伸着爪子乱抓乱挠,拼命想从里面钻出来。

我突然很生朱丽叶的气——非常愤怒,我想揍她。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如此自私。无论怎样——无论事情有多坏——她有一个选择。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幸运。

这时,我似乎听到了我十七年的人生中(加上五天的死后生活)所听到的最美的声音。

我听见汽车喇叭声。

声音从远处传来,几乎一出声就消失了——仿佛低沉的哀号,可能是谁经过时不小心碰在喇叭按钮上,我离大路的距离比想象中的要近。

我挣扎着站起来,以最快的速度朝着喇叭声传来的方向走去,胳膊一直向前伸着,活像一具木乃伊。不时被树枝撞一下,或者被冬青刮一下。我的心激动得狂跳,竖着耳朵侦测各种噪声——任何其他的噪声——寻找指引。大约过了一分钟,我又听见一声喇叭,这次更近了。我差点宽慰得哭出来。又过了一分钟,我听见音响里发出的低沉的贝斯声,先是越来越响,接着渐渐消失,似乎是一辆经过此地的汽车。再一分钟,透过树木,我能模糊地看见一些东西了——路灯投下微弱的光,我终于找到了路。

灯光越来越近,树木逐渐稀疏,能见度更高一些,我开始胡思乱想,我会翻出房子里所有的毛毯——还有热巧克力和温暖的拖鞋,还要洗个淋浴——可是,我没有注意到朱丽叶,差点被她绊倒。

她在距离路面大约七八英尺的地方蜷缩着,抱着膝盖,她的白上衣彻底湿透了,我能看到她的胸罩——带条纹的——还有她脊椎上的每一块骨头。我很吃惊,居然在这种情况下遇见了她。有那么一瞬间工夫,我忘记了她就是我拼命要赶过来的原因。

“你在干什么?”我问,嗓音盖过了雨声。

她抬头看看我。街灯照亮了她的脸。她目光呆滞。“你在干什么?”她像个鹦鹉似的重复我的话。

“我在,呃,实际上,我在找你。”她的脸上没有出现任何表情——没有惊奇、震撼、愤怒,什么都没有。我很担心:“你不冷吗?”

她摇摇头,只是睁着呆滞、疲倦的眼睛看着我。我可从来没设想过这种画面,我想,看到我这样来找她,她应该感到高兴——甚至是感激。或者,也许她会愤怒。无论如何,我想她应该有所触动。

“听着,朱丽叶——”我几乎说不出话来,我的牙齿不停地碰在一起,“现在,差不多是凌晨一点,而且,外面很冷。你想不想去我家?我们谈谈?我知道那儿发生了什么事”——我朝肯特家的方向点点头——“我感到很难过。”我只想让她到车上去,不过,我说的是真的,我真的感到很难过。

朱丽叶盯着我看了似乎很漫长的一秒钟,我们之间的雨帘模糊了彼此的形象。她站起来,我感觉自己的话起作用了,然而,她转过身,朝路边走了几步。

“对不起。”她说,可语气听起来却没有抱歉的成分,而是非常机械。

我抓住她的手腕——握在手里让人感觉难以置信的细小——很像我曾经在鹅头角找到的那只雏鸟,我捡起它,它就死在那里,在我掌心中挣扎着吐出最后一口气。朱丽叶没有抽回手,但是她盯着我的手,好像一条蛇在咬她。

“听着,”我又尝试道,“听着,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疯狂,不过……”风呼啸着吹过树梢,带来一阵急雨。“我有种感觉,我们之间有什么相似的东西,你和我。如果我们可以找个地方谈谈……”

“我哪儿都不去。”朱丽叶说。她望着路上,我似乎看到一丝哀伤的微笑挂在她嘴角,然后消失了。

我在外面待了太长的时间。我的思想快要停止了,一切都不再有意义。奇怪的图像不断地从我脑中闪过,那是一些诡异的、对温暖事物的联想。一个装满了热巧克力的池塘。一摞从我家地板一直顶到天花板的毯子。我的一部分似乎在想:去他妈的。让她做她愿意做的事情吧。明天所有的一切都会像倒带一样回到从前。

但是,属于我的更大的一部分——我内心深处的“公牛”(我妈曾经这么形容)——却说:她欠我的——我浑身沾满泥巴;完全冻僵了;还有,托马斯·杰弗逊半数的学生以为我是个爱穿睡衣的怪胎。

“我们去你家怎么样?”我看出她最终不得不回到那里,她奇怪地看了我一眼,有那么一秒钟,我觉得她直接看穿了我。

“你为什么这么做?”她问。

我不得不把嗓门提得更高。很多汽车开始从肯特家的车道开出来,在湿滑的路上从我们身边经过,“我——我想帮助你。”

她摇摇头,这个动作非常轻微。“你恨我。”

她一步一步靠近路边,这让我紧张得要命。一辆汽车从我们身边呼啸而过,贝斯低沉的声音震撼着路面,开过路灯下面时,发出一道反光,我只能看出有人在笑,听见有人在说我的名字,但是在滂沱的大雨中你很难确定这是不是真的。

“我不恨你,我不了解你,但是我想改变这一切,从头开始。”我几乎是在尖叫,我不确定她能否听见我说的话。

她嘟囔了几句我听不见的话,又一辆汽车一闪而过,宛如一颗银色子弹。

“什么?”

朱丽叶稍微把头转过一点儿来,提高了声音:“你是对的,你不了解我。”

又一辆汽车出现了,开过去的时候传来一阵笑声,有人把啤酒瓶丢进树林,瓶子碎了。

接着,我确定自己听见有人喊我的名字,但是,我不知道是从什么方向传来的声音。寒风凌厉地尖叫着,我突然意识到朱丽叶离路面只有半英寸,她摇晃着站在人行道内侧的细线上,似乎在一根钢丝上找平衡。

“也许你应该离公路远一点。”我说,但是我脑中却蓦然冒出一个可怕、血腥的念头,它像地平线上的乌云一样迅速弥漫过来。又有人叫我的名字,然后,我听见远处的汽车中传来一阵低沉而洪亮的“谬论”乐队唱的《碎片》。

“萨姆!萨姆!”我听出那是肯特的声音。

昨天晚上,最后一次……你说你将再次属于我。

朱丽叶转身面对着我,她微笑起来,可这是我见过的最悲伤的微笑。

“也许,下次吧,”她说,“但是,也许不用了。”

“朱丽叶。”我试图说点什么,但她的名字卡在我的喉咙里,恐惧似乎把我变成了石头。我想说话,想动弹,想伸手抓住她,但时间跑得飞快,震撼的音乐声越来越大,一辆银色路虎像火箭一样冲出黑暗,像一只鸟或是天使——仿佛正投向悬崖——朱丽叶举起双臂,猛地冲向路面,一声尖叫撕裂空气,一阵碎裂的巨响——朱丽叶的身体从琳赛汽车的引擎盖上掉落,飞到一边,脸朝下伏在路上,路虎冲进树林,撞在一棵树上,碎裂、皱缩,一道长长的浓烟和火舌开始舔噬空气。我意识到,自己在不停地尖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