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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本能:探索人类语言进化的奥秘》乔姆斯基的语言机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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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短语结构是语言的构造材料,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只向你展现了一些花絮,在本章的余下部分,我将试图解释乔姆斯基有关语言机制的现代理论。乔姆斯基的书恰好可被归为马克·吐温所说的“经典著作”:人人都希望已经读过但却没有人愿意去读。市面上充斥着大量探讨心智、语言和人性的畅销书,它们无不提及“乔姆斯基主张的为人类语言所共有的深层意义结构”(我们将看到,这种说法其实有两点错误),然而就我自己的阅读结果来看,它们的作者必定是将乔姆斯基近25年来的著作束之高阁了的,书脊完好无损,书页从未翻动。许多人都想一探心智之谜,但却缺乏足够耐心去了解语言的工作机制。就像《卖花女》(Pygmalion)中的女主人公伊莉莎·杜利特尔(Eliza Doolittle)对亨利·希金斯(Henry Higgins)的抱怨:“我也不想按文法讲话,我就想像花店里的太太们那样讲话。”

相对而言,非专业人士的反应就更为极端。在莎士比亚的《亨利六世》(King Henry VI)中,身为造反者的屠夫狄克说过一句著名台词:“第一件该做的事,是把所有的律师都杀光。”不过,狄克的第二个建议则没那么有名:砍掉赛伊勋爵(Lord Say)的脑袋。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叛民领袖杰克·凯德(Jack Cade)在起诉书中这样说道:

你存心不良,设立什么语法学校来腐蚀国内的青年。……你任用了许多人,让他们大谈什么名词呀、动词呀以及这一类的可恶字眼儿,这些都是任何基督徒的耳朵所不能忍受的。

然而,当乔姆斯基以下面这种方式来撰写他的学术文章时,谁又能责备人们的“语法恐惧症”呢?

综上所述,假设零层级范畴的语迹必须被恰当管辖,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动词短语被时态性α标记;2.因为词语范畴为L标记,故动词短语不被时态性L标记;3. α管辖仅限于没有限定语的姐妹关系(35);4.只有X0语链的终端可以用α标记或格标记;5.中心项的移动形成一个论元链。6.指示语和中心语的一致关系与语链涉及相同的索引;7.语链同标统摄扩展语链的诸个环节;8.时态性没有临时同标现象;9. I-V同标属于中心项一致性形式;如果它仅限于体动词,那么这种形式的基础生成结构(174)可被视为一种嫁接结构。10.动词或许不能恰当管辖它的α标记的补足语。

这是很不幸的事情。人们(尤其是那些喜欢谈论心智本质的人)本应对人类用以交流、思考的这套编码充满好奇,作为回报,语言学家的任务就是满足这种好奇心。乔姆斯基的理论不应该被看成一套神秘的咒语,只有教派中人才懂得默念吟诵。它是一组有关语言构造的发现,只要了解这一理论到底是用来解决哪种问题的,我们就能豁然领悟它的内容。事实上,对语法理论的探究可以带来一种智力上的乐趣,这在社会科学领域并不多见。当我在20世纪60年代后期进入高中时,学生们往往根据“实用性”原则来选修课程,而拉丁语的受欢迎程度正在直线下降(我必须承认,这不能不归咎于像我这样的学生),即便我的拉丁语老师瑞利太太(Mrs. Rillie)用心良苦地举办各种纪念罗马帝国的生日派对,也未能阻止这种兴趣的衰退。她试图说服我们,拉丁语语法具有精确性、逻辑性和一致性等特点,能够锻炼我们的头脑(现在,这番话更有可能出自计算机编程课老师之口)。瑞利太太说得不错,不过,拉丁语的词形变化规则并不是展现语法精细本质的最佳例子。相比之下,普遍语法背后的理论见解显得更有趣味,这不仅是因为它更为普遍、更为精细,还因为它涉及的是活生生的头脑,而非一种已经死去的语言。

现在让我们先从名词和动词开始。你的语法老师也许曾经让你背诵过有关词性与词义的对应法则:

名词是事物的名称:例如学校、花园、铁环或者秋千。

动词是对动作的描述:例如阅读、数数、唱歌、大笑、跳跃或者奔跑。

但从许多方面来看,这种定义并不完全正确。的确,大多数人物、地点和物体的名称都是名词,但名词却不一定就是人物、地点或物体的名称,名词有各式各样的含义:

the destruction of the city [an action]

城市的毁灭(动作)

the way to San Jose [a path]

通向圣何塞的道路(路径)

whiteness moves downward [a quality]

白色直流而下(性质)

three miles along the path [a measurement in space]

沿途三英里(空间单位)

It takes three hours to solve the problem. [a measurement in time]

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三个小时。(时间单位)

Tell me the answer. [a question]

告诉我答案。(问题)

She is a fool. [a category or kind]

她是个傻瓜。(类别或类型)

a meeting [an event]

一次会议(事件)

the square root of minus two [an abstract concept]

–2的平方根(抽象概念)

He finally kicked the bucket. [no meaning at all]

他终于翘辫子了。(无实义)

同样,虽然描述动作的词语大都属于动词,例如数数、跳跃等,但动词也可以表示其他意思,比如心理状态(“知道”“喜欢”)、归属问题(“拥有”“所有”)以及概念之间的抽象关系(“歪曲”“证明”)。

反过来说,一个单独的概念可以表现出不同的词性,例如“being interested”(对……有兴趣)这个概念:

her interest in fungi [noun]

她对真菌的兴趣(名词)

Fungi are starting to interest her more and more. [verb]

真菌让她越来越感兴趣。(动词)

She seems interested in fungi. Fungi seem interesting to her. [adjective]

真菌是她的兴趣所在,她似乎觉得真菌非常有趣。(形容词)

Interestingly, the fungi grew an inch in an hour. [adverb]

有趣的是,这种真菌每小时生长一英寸。(副词)

由此可见,词性与词义类别无关,它只是一套服从固定规则的标记,就像国际象棋的棋子或者牌场上的筹码。举例而言,所谓的名词,就是具有名词词性的词:它位于冠词之后,并可以在词尾添加“-s”等。虽然单词的概念和词性之间存在某种关联,但这种关联十分微妙,也十分抽象。在理解世界的过程中,我们会归纳出这样一类概念:它们可以被识别、计算和测量,或者在某个事件中扮演某种角色。语言让我们用“名词”来代称这类概念,无论它是不是一个物质实体。例如,当我们说“我有3个离开的理由”时,我们是在给“理由”计数,就好像它们是某种东西(当然,我们并不会真的认为可以将“理由”搁在桌上,或把它踢进房间)。同样,在理解世界的过程中,我们也会归纳出另一类概念:它们表示某个事件或者状态,其中涉及多个相互影响的参与者。语言让我们用“动词”来代称这类概念。例如,当我们说“此种情况证明了采取严厉措施的必要性”时,这似乎意味着“证明”一事是出于“情况”之手,尽管我们知道这个“证明”并不是发生于某个特定时间、地点的具体事件。名词通常表示事物的名称,动词通常用于对动作的描述,但人类的头脑会通过多种方式来诠释现实世界,因此名词和动词也就不局限于这些用途了。

那么,将单词组合成树形分支的短语又是怎样的呢?现代语言学的一个最有趣的发现是:世界上所有的语言似乎都拥有相同的构造。

不妨以英语的名词短语为例。首先,名词短语中必须包含某个特定的名词,这是它被称作名词短语的原因所在,而且,这个名词决定了它的大部分属性。例如,名词短语“the cat in the hat”(帽子里的猫)说的是一只猫,而不是一顶帽子,“cat”(猫)的词义是整个短语的核心意义。同样,“fox in socks”(袜子里的狐狸)说的是一只狐狸,而不是一双袜子,而且由于“fox”(狐狸)一词是单数形式,因此整个短语也是单数形式,因此我们可以说“the fox in socks is/was here”而不能说“the fox in socks are/were here”。这个特定的名词被称为短语的“中心语”(head),这个单词所传达的信息位于树形结构的最高节点,它居高临下,规定了整个短语的性质特征。同样,动词短语“flying to Rio before the police catch him”(赶在被警察抓获之前飞往里约热内卢)的重点是“flying”(飞往),而不是“catch”(抓获),因此动词“flying”是中心语。就此,我们得出了通过词义来建构短语意义的第一条原则:短语的意义取决于中心语的意义。

其次,短语意义的建构还拥有第二条原则,它使得短语不但可以指涉世界上某个单一事物或者行为,还可以描述一组参与对象之间的特定关系及其所扮演的具体角色。以“Sergey gave the documents to the spy”(谢尔盖将文件交给了间谍)为例,这个句子不仅仅强调了“giving”(交给)这个动作,它包含了三个实体:“Sergey”(谢尔盖-交付者)、documents(文件-交付的物品)和spy(间谍-接收者)。这些“扮演角色”(role-players)通常被称为“arguments”,不过它不是“争论”的意思,而是“论元”,这个术语出自逻辑学和数学,代指一组关系中的参与对象。名词短语也可以给它的参与对象分派角色,例如“picture of John”(约翰的照片)、“governor of California”(加利福尼亚州州长)以及“sex with Dick Cavett”(和迪克·卡维特做爱),每个短语都定义了一个角色。中心语和它的扮演角色(即主体角色之外的角色)构成了一个次级短语(subphrase),它比名词短语和动词短语要小,而且有着非常别扭的名称:“N-杠”(N-bar)和“V-杠”(V-bar),因为它们的写法分别是“N”和“V”,而这也正是人们对生成语言学敬而远之的原因之一。

构成短语的第三种成分是一个或多个修饰语(modifier/adjunct)。修饰语和“扮演角色”并不是一回事。例如,“a man from Illinois”(来自伊利诺伊州的人)和“a governor of California”(加利福尼亚州州长)表现的就是两种不同的关系。要成为一个州长,你必须要有一个州来管理,因此,“加利福尼亚州”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它让这个州长有了管理的地盘,成为名副其实的州长。相比之下,“from Illinois”(来自伊利诺伊州)承载的信息却没有这么重要,它只是帮助我们更加明确自己谈论的对象。事实上,无论这个人来自哪个州,都不会影响他作为人的固有属性。扮演角色和修饰语(用术语来说,即论元和修饰语)之间的这种区别决定了树形图的几何形状。扮演角色涵盖于N-杠之内,与中心名词并列,而修饰语则更高一级,不过仍居于NP之下:

短语结构树形图的这种构式并非只是一种符号游戏,它是针对我们大脑所设立的语言规则的一种假设,正是这套规则掌管着我们的语言表达。根据它的指令,如果一个短语同时包含一个扮演角色和一个修饰语,扮演角色必须比修饰语更接近中心语,修饰语绝不可以插入中心语和“扮演角色”之间,这是违反规则的做法,除非出现某种交叉分支(即在“N-杠”之下插入一些无关的单词)。以里根总统的生平为例:他曾经做过加州州长,但他出生于伊利诺伊州的坦皮科(Tampico)。在任职期间,人们可能会把他称为“the governor of California from Illinois”(先是扮演角色,然后是修饰语),但如果把他称为“the governor from Illinois of California”,听起来就会十分古怪。更能说明问题的一个例子是,在1964年,罗伯特·肯尼迪(Robert F. Kennedy)决心竞选参议院席位,但马萨诸塞州的两个席位都已为人所占(其中一个是他的弟弟爱德华·肯尼迪),因此他干脆迁居纽约,去争取纽约的席位,结果他很快就成为“the senator from New York from Massachusetts”,而不是“the senator from Massachusetts from New York”。不过,马萨诸塞州的民众曾经开玩笑说,他们州是唯一一个拥有三个参议院席位的州。

有趣的是,适用于N-杠的这些原则也同样适用于V-杠和动词短语。以“Sergey gave those documents to the spy in a hotel”(谢尔盖在一家酒店里将文件交给了间谍)为例,句中的短语“to the spy”是动词“give”的一个“扮演角色”,因为“give”这个动作背后一定存在着某个接收者。因此,“to the spy”与中心语“give”相连,共同构成一个V-杠。相对而言,“in a hotel”属于修饰语,它是对核心事实的补充说明,是无关紧要的添加成分,因而被排除于V-杠之外。因此,这个短语具有某种先天固有的顺序安排:我们可以说“gave the documents to the spy in a hotel”,而不能说“gave in a hotel the documents to the spy”。不过,当中心语只伴有一个短语时,这个短语可以是“扮演角色”(位于V-杠之内),也可以是修饰语(位于V-杠之外,但居于VP之内),而且词语的顺序也相同。例如下面这则新闻报道:

One witness told the commissioners that she had seen sexual intercourse taking place between two parked cars in front of her house.

一名目击者告诉地方长官,她看到有人在她房前停着的两辆汽车之间做爱。——也可以理解为:一名目击者告诉地方长官,她看到有两辆停着的汽车在她房前做爱。

这位愤愤不平的妇人是将“between two parked cars”当作修饰语来用,但喜欢恶搞的读者却可以把它解读为“扮演角色”。

短语中的第四种也是最后一个成分,是为主语保留的一个特殊位置,语言学家将其称为“指示语”(SPEC,即“specifier”的缩写,读作“speck”,至于为何如此,就不要追问了)。主语是一个特殊的“扮演角色”,它通常是短语中的施事者(当然,并非所有短语都有主语)。例如在动词短语“the guitarists destroy the hotel room”(吉他手破坏了酒店的房间)中,“guitarists”(吉他手)就是主语,它是“酒店房间被破坏”一事的施事者。事实上,名词短语也可以拥有主语,例如相应的名词短语“the guitarists’ destruction of the hotel room”(吉他手对酒店房间的破坏”。以下是这两个短语的完整树形图:

你想必已经注意到,名词短语和动词短语存在许多共同点:(1)一个中心语,它决定了短语的名称和主要意思;(2)一些扮演角色,它与中心语一道,共同组成一个次级短语(N-杠或者V-杠);(3)修饰语,它处于N-杠或者V-杠之外;(4)一个主语。无论是名词短语还是动词短语,它们内部的排列顺序都是一样的:一个名词总是位于它的“扮演角色”之前(如“the destruction of the hotel room”而非“the of the hotel room destruction”),一个动词也总是位于它的“扮演角色”之前(如“to destroy the hotel room”而非“to the hotel room destroy”),而修饰语则位于它们右侧,主语位于它们左侧。由此看来,这两种短语似乎有着相同的设计标准。

事实上,这种设计几乎无处不在。以介词短语“in the hotel”(在酒店里)为例,它的中心语是介词“in”,表示“范围之内”的意思,后面紧跟着一个“扮演角色”,点明究竟是哪个事物的“范围之内”,这里指的是一家酒店。形容词短语“in afraid of the wolf”(害怕狼)也是一样,形容词“afraid”(害怕)是中心语,它的后面跟着“扮演角色”,即害怕的对象。

有了这套通用设计,我们就没有必要撰写一长串规则来描述人们头脑中的语言机制了。我们或许只需要两个超级规则,就可以涵盖所有的语言结构。在这两个规则中,名词、动词、介词和形容词的区别被打破,统一用变量“X”来表示。由于短语的属性取决于它的中心语(“一个高大的人”说的就是某种类型的人),因此专门将中心语为名词的短语称作“名词短语”就显得过于繁琐,我们完全可以用“X短语”来代称,因为中心名词的名词性和它所包含的其他所有信息一样,都会上行至树形图的顶端,居高临下地决定整个短语的属性。以下就是这两个超级规则的表达式(和之前一样,请重点关注规则之下的解释文字,而非规则本身):

XP →(SPEC)XYP*

一个短语由一个可有可无的主语,加上一个X-杠,再加上任意数目的修饰语构成。

X→ X ZP*

一个X-杠由一个中心语,加上任意数目的扮演角色构成。

只要将名词、动词、形容词或介词代入X、Y和Z,你就获得了各类短语的实际结构规则,这种高度精简的短语结构模式被称为“X-杠理论”。

这种极具普遍性的短语构式甚至可以推广到其他语言。在英语中,短语中心语位于它的“扮演角色”之前。然而,世界上有不少语言却是颠倒过来的,不过这种颠倒是一种全盘颠倒,即所有类型的短语都一律如此。例如在日语中,动词位于它的宾语之后,而非之前,他们说“Kenji sushi ate”(健治寿司吃),而非“Kenji ate sushi”(健治吃寿司)。同样,日语的介词也位于它的名词短语之后,例如“Kenji to”而非“to Kenji”,因此这些介词实际上被称为“后置词”(postposition)。日语中的形容词也位于其补足语之后,例如“Kenji than taller”(健治比……更高)而非“taller than Kenji”(比健治更高)。日语甚至连疑问助词也是倒过来的,他们说“Kenji eat did?”,而非“Did Kenji eat?”。日语和英语看起来仿佛一个在镜子里,一个在镜子外,二者正好相反。这种一致性现象在许多语言中都有表现:如果某种语言的动词位于宾语之前,比如说英语,那么它拥有的必定是前置词;如果某种语言的动词位于宾语之后,比如说日语,那么它拥有的必定是后置词。

这是一个意义非凡的发现。它表明:超级规则不仅适用于英语中的所有短语,而且适用于所有语言中的所有短语,我们需要做的就是一个修订:去掉两个超级规则中“从左到右”的词序要求,这样一来,树形图就具备了变形功能。其中一条规则如下:

X→ {ZP*, X}

一个X-杠由一个中心语X和任意数目的扮演角色构成,二者顺序不限。

要得出英语的规则,我们只须附加一个条件:X-杠的词序是“中心语在前”。而日语的附加条件就是“中心语在后”。同样,另一个超级规则(即涉及短语结构的规则)也可以去掉“从左到右”的词序限制,并通过添加“X-杠在前”或者“X-杠在后”的附加条件,来反映某个特定语言的特定词序。这种将不同语言区分开来的条件叫作“参数”(parameter)。

事实上,超级规则已经不像是某个特定短语的设计图了,而更像一个对短语的一般样式进行规定的通用标准或原则。不过,只有将特定的词序参数设置结合起来,这个规则才具有实际效用。这一概括性的语法概念由乔姆斯基首次提出,名为“原则-参数理论”(principles and parameters theory)。

乔姆斯基认为,这种与词序无关的超级规则(即“原则”)是普遍存在的,而且是与生俱来的。当儿童学习某种特定语言时,他们不必掌握一长串规则,因为他们天生就懂得超级规则。他们唯一要学的是特定语言的参数值:是像英语那样“中心语在前”,还是像日语那样“中心语在后”。他们只须留意自己的父母在说话时是将动词放在宾语之前还是之后就可以了。如果谓语在宾语之前,比如说“Eat your spinach!”(吃你的菠菜!),孩子就能明白这是一种“中心语在前”的语言;如果宾语在谓语前,比如说“Your spinach eat!”(你的菠菜吃!),孩子就知道这是“中心语在后”的语言。突然之间,孩子就能掌握大量的语法规则,仿佛打开了某个拥有两种选项的语法开关。如果这一语言习得理论符合事实,它就可以解开一个困扰着语言学家的谜团:为什么儿童的语法水平能够在极短的时间内获得爆炸式发展,达到成人一样的精密水平。他们并不需要掌握几十、几百种规则,而只需按动几个心智开关即可。

都是动词惹的祸

短语结构的原则和参数只规定了短语的构造成分和排列顺序,它们无法拼出任何一个特定的短语。如果不加约束,它们就会“胡作非为”,捅出五花八门的篓子。例如下面这些句子都符合短语结构原则或者超级规则,但其中带有星号的句子都是病句。

Melvin dined.(梅尔文用了餐)

*Melvin dined the pizza.

Melvin devoured the pizza.(梅尔文吃光了比萨)

*Melvin devoured.

Melvin put the car in the garage.(梅尔文把车停在车库)

*Melvin put.

*Melvin put the car.

*Melvin put in the garage.

Sheila alleged that Bill is a liar.(希拉断言比尔是个骗子)

*Sheila alleged the claim.

* Sheila alleged.

从这些句子中可以明显看出是动词的错。有些动词,比如“dine”,是不能与充当直接宾语的名词短语一同出现的;而其他动词,比如“devour”,则必须带有直接宾语,虽然“dine”和“devour”的意思非常接近,但这一点却泾渭分明、不容混淆。你可能会隐约记起语法课上的内容:“dine”之类的动词叫作“不及物”(intransitive)动词,“devour”之类的动词叫作“及物”(transitive)动词。不过,动词的“脾气”千奇百怪,并不仅限于这两种。例如动词“put”不仅需要一个名词短语充当宾语(“the car”),还需要一个介词短语(“in the garage”)来与它搭配。动词“allege”则必须后跟从句(“that Bill is a liar”),此外别无他求。

由此可见,在短语中,动词是个“小独裁者”,它决定了超级规则所提供的哪些插槽可以得到填充。这些要求被保存于心理词典的动词词条之中,内容大体如下:

dine:

动词

意思:在某种优雅的环境中进食

进食者=主语

devour:

动词

意思:贪婪地吃某种东西

进食者=主语

被吃的东西=宾语

put:

动词

意思:将某物放置某处

放置者=主语

所放之物=宾语

放置之处=介词宾语

allege:

动词

意思:没有证据地宣称

宣称者=主语

宣称的内容=从句

以上词条列出了每个动词在心语中的定义,揭示出它们所表征的具体事件,然后列举了各个参与者在该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这些词条预示了每个参与者应该以何种方式出现于句子之中——例如充当主语、宾语、介词宾语还是从句,等等。一个句子如果要合乎语法,首先必须满足动词的要求。“Melvin devoured”之所以显得不伦不类,是因为“devour”一词必须紧跟“被吃的东西”,但这个角色却出现了空缺。“Melvin dined the pizza”之所以是个病句,是因为“dine”之后不能出现诸如“比萨”之类的任何宾语。

由于动词有权力决定句子的表意方式,告诉人们到底是“谁对谁做了些什么”,因此如果不核实动词的话,我们就无法编排句子中的各个角色。所以,当你的语法老师告诉你句子的主语是“动作的实施者”时,他其实犯了一个错误。的确,句子的主语常常是动作的实施者,但这必须得到动词的允许。事实上,动词也可以给主语分派其他角色:

The big bad wolf frightened the three little pigs.

大坏狼吓坏了三只小猪。(主语是恐吓的实施者)

The three little pigs feared the big bad wolf.

三只小猪害怕大坏狼。(主语是被恐吓的对象)

My true love gave me a partridge in a pear tree.

我的真爱送给我一只站在梨树上的鹧鸪鸟。(主语是赠予的实施者)

I received a partridge in a pear tree from my true love.

我从真爱那里收到了一只站在梨树上的鹧鸪鸟。(主语是赠予的对象)

Dr. Nussbaum performed plastic surgery.

努斯鲍姆医生做了整形手术。(主语是手术的实施者)

Cheryl underwent plastic surgery.

谢丽尔接受了整形手术。(主语是接受手术的对象)

事实上,许多动词都拥有两个截然不同的词条,每个词条所配置的角色也互不相同。这种现象很容易导致一些常见的歧义问题,例如那个经典的老笑话:

“Call me a taxi.”

“替我叫辆出租车。”——又可理解为:叫我出租车吧。

“OK, you’re a taxi.”

“好的,你是出租车。”

在哈勒姆花式篮球队(Harlem Globetrotters)的一场常规赛中,当裁判员要求梅德拉卡·雷蒙(Meadowlark Lemon)投篮(shoot the ball)时,雷蒙用手指瞄准篮球,喊了一声:“砰!”(shoot the ball又有“向球射击”的意思)。喜剧演员迪克·格里高利(Dick Gregory)也说过一件趣事;他曾经光顾过密西西比州的一家快餐店,那时还处于种族隔离时期,服务员对他说:“我们不为有色人种服务”(We don’t serve colored people)。结果他回答道:“好的,我不吃有色人种,我要一份鸡肉。”(“serve”既有“服务”的意思,也有“供应”的意思。)

主语、宾语都要贴上相应的标签

因此,我们到底是如何分清“人咬狗”和“狗咬人”的呢?根据心理词典中有关“咬”的词条:“咬人者是主语,被咬者是宾语。”但是,我们是如何在树形图上找到主语和宾语的呢?语法给名词短语贴上了各种小标签,用以与动词词条所分派的角色进行匹配。这些标签被称作“格”(case)。在许多语言中,格以名词前缀或后缀的形式出现。例如在拉丁语中,“人”和“狗”的名词分别是“homo”和“canis”,它们的词尾会依据“谁咬谁”而发生变化:

Canis hominem mordet.

狗咬人。——不是新闻

Homo canem mordet.

人咬狗。——是新闻

看了上面两句话,恺撒大帝就能清楚地知道到底是谁咬了谁,因为“被咬者”的词尾多了一个后缀“-em”。而且,即便这两个名词的顺序颠倒过来,他依然能分清“咬者”和“被咬者”。在拉丁语中,“Hominem canis mordet”与 “Canis hominem mordet”同义,“Canem homo mordet”与“Homo canem mordet”也是同义。由于格标记的使用,动词词条就不必劳神费力地标明每个“扮演角色”在句中的具体位置了。例如,一个动词只须表明“实施者是主语”就行了,至于这个主语到底位于句中哪个位置,这就是其他语法规则的事情了,反正得出的都是相同的句意。事实上,在一些所谓的“置乱性”(scrambling)语言中,格标记得到了更为广泛地运用,无论是短语中的冠词、形容词还是名词,都被加上了特定的格标记,因此说话者可以随意打乱短语的词序,将它们置于句中的任何部位(例如将形容词置于句末以示强调),而听者则可以在头脑中将它们组装起来。这一规则被称为“一致关系”(agreement)或者“协同关系”(concord),它是短语结构之外的第二个解决方案,能够将各种错综复杂的想法编码为一串串连续不断的语链。

几个世纪以前,英语和拉丁语一样,拥有充当显性格标记的后缀,但这些后缀都逐渐消失了,只在人称代词方面保留了一些显性的格,例如扮演主语角色的“I”“he”“she”“we”“they”,扮演领属角色的“my”“his”“her”“our”“their”,以及扮演其余角色的“me”“him”“her”“us”“them”。“who”与“whom”的区别本来也属于此类,但二者的界限正在逐渐消失,在当今美国,只有那些咬文嚼字的作家和谨小慎微的说话者才会一如既往地使用“whom”。不过有趣的是,因为我们都知道说“He saw us”,而绝不会说“Him saw we”,所以“格”这种句法想必依然存在于英语之中。虽然从表面上看,名词并不会因其扮演的角色而出现外形的改变,但它们都被赋予了无形的格。当爱丽丝看见一只老鼠在她的泪池中游泳时,她忽然意识到:

“Would it be of any use, now,” thought Alice, “to speak to this mouse? Everything is so out-of-the-way down here, that I should think very likely it can talk: at any rate, there’s no harm in trying.” So she began. “O Mouse, do you know the way out of this pool? I am very tired of swimming about here, O Mouse!”(Alice thought this must be the right way of speaking to a mouse: she had never done such a thing before, but she remembered having seen, in her brother’s Latin Grammar, “A Mouse—of a mouse—to a mouse— a mouse—O mouse!”)

“它来有什么用处呢?”爱丽丝想,“同一只老鼠讲话吗?这井底下的事情都是那么奇怪,也许它会说话的,不管怎样,试试也没害处。”于是,爱丽丝就说,“喂,老鼠!你知道从池塘里出去的路吗?我已经游得很累了。喂,老鼠!”(爱丽丝认为这是同老鼠谈话的方式,以前,她没有做过这种事,可她记得哥哥的《拉丁文语法》中有:“一只老鼠……一只老鼠……喂,老鼠!”)

英语使用者通过检视与名词毗邻的单词来标记名词短语的格,这个单词通常是动词或者介词(不过在爱丽丝呼叫那只老鼠的时候,她使用了古英语中的呼格标记“O”)。他们正是使用这些标记,将名词短语和动词所分派的角色匹配起来的。

名词短语必须被贴上格的标签,这一要求解释了为什么有些句子即便符合超级规则,也令人无法卒读的原因。举例而言,直接宾语的角色必须紧跟在动词之后,位于其他任何角色之前:人们可以说“Tell Mary that John is coming”(告诉玛丽约翰来了),而不能说“Tell that John is coming Mary”(告诉约翰来了玛丽),个中原因是,“Mary”(玛丽)这个名词短语不能毫无标签地任意漂浮,而必须以格标记,即紧跟动词之后。奇怪的是,虽然动词和介词可以为其毗邻的名词短语标格,名词和形容词却没有这个功能,例如“governor California”“afraid the wolf”这两个短语虽然语意可解,但却不合语法。英语要求在名词之前加上一个毫无意义的介词“of”,如“governor of California”和“afraid of the wolf”,这样不为别的,只是为了给它贴上格的标签。我们说出的句子受到动词和介词短语的严格控制,各个短语不能随意“定居”,它们有着明确的“工作职守”,而且无论何时都必须“持证上岗”。因此,我们不会说出“Last night I slept bad dreams a hangover snoring no pajamas sheets were wrinkled”(昨晚我睡觉噩梦宿醉打鼾没有睡衣床单被子打皱)这样的句子,即便听者可以猜出它的大致含义。这是人类语言区别于皮钦语和黑猩猩交流手势的主要区别,在后两种语言或手势中,单词的排列次序完全是随意的。

功能词是“组装”句子的重要构件

那么,最重要的短语——句子又是怎样的情形呢?如果说名词短语是以名词为中心的短语,动词短语是以动词为中心的短语,那么句子的中心是什么呢?

评论家玛丽·麦卡锡(Mary McCarthy)曾经这样抨击她的对手莉莲·海尔曼(Lillian Hellman):“她写的每一个字都是谎言,包括‘and’和‘the’。”这句话之所以带有侮辱性质,是因为句子才是可供判断真伪的最小单位,仅仅一个单词是无所谓真伪对错的(麦卡锡也正是借此表明,海尔曼的欺骗性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一个句子所表达的意思,显然并非仅仅表现于它的名词和动词之中,而是涵盖了整个排列结构,并将其转化为一个或真或伪的命题。例如一个表现乐观想法的句子:“The Red Sox will win the World Series”(红袜队将赢得职业棒球大赛),其中的单词“will”既不是单指“红袜队”,也不是单指“职业棒球大赛”或者“赢得”,它指的是“红袜队赢得职业棒球大赛”这一整体概念。这个概念没有时间上的限定,因此它并不可靠。它既可以指代过去的辉煌,也可以表示对未来的假设,甚至仅仅是陈述一件逻辑上有可能、但实际却永远不会发生的事。但单词“will”为这个概念定下了时间坐标,将事实发生的时间定位于句子说出之后。因此,如果我说“The Red Sox will win the World Series”,我的结论也许对,也许错,不过就实际战绩而言,错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will”是一个典型的助动词,它用来表示与说话者所述命题的真实性有关的意义层面,这类层面还包括否定(如“won’t”和“doesn’t”)、必要性(如“must”)和可能性(如“might”和“can”)。助动词一般出现在树形图的外围,这反映出它们是对句子其余部分的整体判断。助动词是句子的中心语,就像名词是名词短语的中心语一样。由于助动词又被称为“INFL”(“inflection”的缩写),因此我们可以将句子称为IP(即助动词短语)。它的主语位置是为整个句子的主语而设的,这表明,一个句子其实就是一个论断,即句子的谓语(即动词短语)符合对句子主语的描述。以下是句子树形图的大致结构,它依据的是乔姆斯基的最新理论:

助动词属于典型的“功能词”(function word),它是一种与名词、动词、形容词等“实词”不同的词类。功能词包括冠词(“the”“a”“some”)、代词(“he”“she”)、领属标记“’s”、无义介词“of”、用以引入补足成分的“to”和“that”,以及“and”“or”等连词。功能词是一些小型的语法构件,用以将更大的短语装配成合适的名词短语、动词短语和形容词短语,从而为句子的建构提供材料。因此,心智对待功能词的态度与实词不同。人们不断地往自己的语言中添加新的实词,例如名词“fax”(传真机)以及动词“snarf”(窃取计算机文件),但功能词却壁垒森严,它们并不欢迎新的成员。这就是为什么想在英语中添加一个性别中立的代词“hesh”或“thon”的努力都以失败告终的原因。记得我在前面说过,由于大脑语言区域的损害,有些患者无法正确使用功能词“or”或“be”,但却可以自如地运用实词“oar”和“bee”。在“一字千金”的情况下,例如撰写电报或新闻标题,作者常常将功能词省去,期待读者能够根据实词的顺序自行填补。但是,由于功能词是句子短语结构最为可靠的线索,因此电报式语言不可避免地沦为一场猜谜游戏。曾经有位记者向加里·格兰特(Cary Grant)发了这样一封电报:“How old Cary Grant?”(加里·格兰特多少岁?——又可理解为:老加里·格兰特过得怎么样?)格兰特的答复是:“Old Cary Grant fine.”(老加里·格兰特很好。)以下新闻标题出自《警方救护被狗咬伤的受害者》(Squad Helps Dog Bite Victim)一书,它是由《哥伦比亚新闻评论》(Columbia Journalism Review)的编辑收集而成。

New Housing for Elderly Not Yet Dead

新建老年住宅的提议尚未失效。——又可理解为:为仍健在的老人提供的新居。

New Missouri U. Chancellor Expects Little Sex

密苏里州州立大学新校长希望杜绝校园性行为。——又可理解为:密苏里州州立大学新校长希望孩子们发生少许性行为。

12 on Their Way to Cruise Among Dead in Plane Crash

12人在旅游途中遭遇空难身亡。——又可理解为:12人准备去空难死者中间旅游。

N.J. Judge to Rule on Nude Beach

新泽西州法官对裸体海滩作出裁决。——又可理解为:新泽西州法官在裸体海滩上做出裁决。

Chou Remains Cremated

周的遗体已经火化。——又可理解为:周仍然处于火化之中。

Chinese Apeman Dated

中国猿人的年代已经确定。——又可理解为:中国猿人进行约会。

Hershey Bars Protest

赫尔希禁止抗议。——又可理解为:“好时”牌巧克力棒提出抗议。

Reagan Wins on Budget, But More Lies Ahead

里根赢得预算,但将来的预算会越来越多。——又可理解为:里根赢得预算,但将会面对更多的谎言。

Deer Kill 130 000

杀死13万只鹿。——又可理解为:鹿杀死了13万人。

Complaints About NBA Referees Growing Ugly

人们对NBA裁判的抱怨越来越难听。——又可理解为:人们抱怨NBA裁判越来越丑。

功能词的运用也反映出各种语言之间在语法上的一些差别。虽然所有语言都拥有功能词,但它们的属性却各不相同,因而对相关语言的结构特征产生了重大影响。我们前面提到过一个例子:拉丁语中的显格和一致性标记使得名词短语的位置可以随意调换,而英语中的无形之格则迫使名词短语各安其位,不可妄动。功能词决定了一门语言的语法外观与风格。就像下面的文字,它们没有一个实词,全由功能词构成:

DER JAMMERWOCH

Es brillig war. Die schlichte Toven

Wirrten und wimmelten in Waben.

LE JASEROQUE

Il brilgue: les tôves lubricilleux

Se gyrent en vrillant dans la guave.[1]

我们还可以从一些趣味文章中领略功能词的影响,它们由一种语言的功能词和另一种语言的实词构成。例如下面这段用“伪”德文写成的告示,它过去常常被张贴于英语国家大学的计算机中心:

ACHTUNG! ALLES LOOKENSPEEPERS!

Das computermachine ist nicht fuer gefingerpoken und mittengrabben. Ist easy schnappen der springenwerk, blowenfusen und poppencorken mit spitzensparken. Ist nicht fuer gewerken bei das dumpkopfen. Das rubbernecken sightseeren keepen das cottenpickenen hans in das pockets muss; relaxen und watchen das blinkenlichten.

为公平起见,德国的计算机操作员也如法炮制,将这段文字翻译成了“伪”英文,并把它贴了出来:

ATTENTION

This room is fulfilled mit special electronische equippment. Fingergrabbing and pressing the cnoeppkes from the computers is allowed for die experts only! So all the “lefthanders” stay away and do not disturben the brainstorming von here working intelligencies. Otherwise you will be out thrown and kicked andeswhere! Also: please keep still and only watchen astaunished the blinkenlights.

任何一个见识稍广的人都知道,乔姆斯基在其学术生涯中的一大贡献是提出了“深层结构”(deep structure)的概念,以及一组能将深层结构映射为“表层结构”(surface structure)的“转换规则”(transformation)。在行为主义盛行的20世纪60年代,乔姆斯基的这些术语一石激起千层浪,深层结构一词逐渐被用来指代任何一种含而不露、深奥难测的对象,或者具有普遍、深远意义的事物。没过多久,学界就开始热烈地讨论视觉感知、故事、神话、诗歌、绘画、音乐作品的深层结构。然而,我不得不透露一个颇为煞风景的事实:深层结构只是语法理论中一个平淡无奇的工具,它既不代表句子的意义,也并非为人类语言所共有。虽然普遍语法和抽象的短语结构似乎是语法理论的永恒特征,但许多语言学家都认为深层结构并非不可或缺,就连乔姆斯基本人在他的最新著作中也发表了类似看法。为防止人们对“deep”(深层)一词产生过多联想,如今的语言学家通常将其称之为“d-结构”,它实际上是一个很简单的概念。

根据前文所述,如果要构造一个正确的句子,首先必须满足动词的需要:动词词条中所列举的所有角色必须按部就班地出现在指定位置。但在许多句子中,动词的需求似乎并没有得到满足。例如,动词“put”需要一个主语、一个宾语和一个介词短语。无论是“He put the car”还是“He put in the garage”,听起来都不完整。那么,我们又该如何解释下面这些合乎语法的句子呢?

The car was put in the garage.

汽车被停在车库里。

What did he put in the garage?

他把什么停在了车库里?

Where did he put the car?

他把汽车停在了哪里?

在第一句中,即便缺少宾语,动词“put”也没有问题,这似乎与它的属性不符。而且,此时的它绝不能携带宾语,像“The car was put the Toyota in the garage”这样的句子显然贻笑大方。在第二句中,“put”一词也同样缺少宾语。在第三句中,“put”缺少必备的介词短语。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应该为“put”一词增加新的条目,以便它可以在没有宾语或介词短语的情况下出现呢?显然不是,否则像“He put the car”“He put in the garage”这样的句子就会大行其道。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那些必需的短语实际上是存在的,只不过它们并没有出现在预期的位置。第一个句子是被动结构,扮演“所放之物”角色的名词短语“the car”并没有按照惯例充当宾语,而是出现在了主语的位置。第二个句子是特殊疑问句(即由“who”“what”“where”“when”和“why”领起的问句),“所放之物”的角色由“what”一词充当,出现在句首。在第三句中,“放置之处”的角色也出现在句首,而非像通常那样跟在宾语之后。

我们可以用一套简单的理论来解释上述所有状况:每个句子都拥有两种短语结构。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讨论的结构都是深层结构,它是由超级规则所规定的结构。深层结构是心理词典与短语结构的接口。在深层结构中,动词“put”的所有角色都出现在它们的预期位置。然而,通过所谓的“转换”操作,句中的短语可以“移动”到树形图中有待填补的空当中去,而这个空当就是该短语在句中的实际位置,这个新的树形图就是表层结构(如今被称为“s-结构”,因为“表层”一词容易使人们缺乏对它应有的尊重)。以下是被动句的深层结构和表层结构:

在左边的深层结构中,“the car”出现在动词要求的位置上;但在右边的表层结构中,它则处于句中的实际位置。在表层结构中,由于转换操作而移动的短语会在其空出的位置上留下一个无形的符号,这个符号被称为“语迹”(trace)。语迹的作用是提醒人们被移动的短语所扮演的角色。它告诉我们,要确定“the car”在整个事件中的所作所为,我们就必须在动词“put”的词条中查找“宾语”的位置。根据词条内容,这个位置表示“所放之物”。正是由于语迹的存在,表层结构才能囊括必要的信息,从而还原句子的意义,而原初的深层结构只是用来调取心理词典中的正确词条,它本身不起任何作用。

为什么语言要多此一举,既有深层结构又有表层结构呢?这是因为,如果要生成一个适用的句子,就不仅仅需要依靠深层结构来满足动词的要求。通常,一个给定的概念必须同时扮演两个不同的角色:一个是由动词短语中的动词规定的角色,一个是与动词无关、由树形图中的其他层级规定的角色。试着比较“Beavers build dams”(海狸建造水坝)和它的被动句式“Dams are built by beavers”(水坝由海狸建造)。就动词短语的层级(即“A对B做了什么”)而言,这两个句子中的名词扮演的是相同的角色,“beavers”(海狸)是建造者,“dams”水坝是建造的对象。但从句子的层级(即“主谓关系”或者“A是否适用于B”)来看,它们的角色则各不相同。主动句表述的是与海狸相关的一种普遍现象,而这恰好符合客观事实;被动句表述的则是与水坝相关的普遍现象,但它却是一个假命题(因为有些水坝并非由海狸建造,如大古力水坝)。表层结构既可以将“dams”一词放到句子主语的位置上,又可以通过语迹的帮助,将它链接到动词短语中的原来位置,从而起到一石二鸟的功效。

表层结构能够在移动短语的同时仍然保留它们所扮演的角色,这种能力给英语这种讲求语序的语言提供了一定的回旋余地。例如,一些通常深埋于树形图中的词语可以被调到句子的前端,以便在第一时间用最重要的信息勾住听者的耳朵。比如说,如果一位冰球解说员一直在描述内文·马克威特(Nevin Markwart)的场上表现,他会这样说:“马克威特刺伤了格雷茨基!”但是,如果解说员描述的对象是韦恩·格雷茨基(Wayne Gretzky),他则会说:“格雷茨基被马克威特刺伤了!”此外,由于被动分词有权决定深层结构中的施动者角色(即通常意义上的主语)是否出现,因此,当有人希望回避这个角色时,这种句式就大有用武之地了,例如里根总统用来推卸责任的名言:“Mistakes were made”(错误已经铸成)。

为不同情景中的参与者分配不同的角色,这是语法的拿手好戏。例如下面这个特殊疑问句:

What did he put [语迹] in the garage?

他把什么放在了车库里?

在这个句子中,名词短语“what”拥有双重身份。在表示“A对B做了什么”的动词短语层级里,语迹的位置表明该事物扮演的是“所放之物”的角色,然而在表示“A是否适用于B”的句子层级里,单词“what”表明这个句子的重点是要求听者告知某个未知事物的情况。如果让一位逻辑学家来表述句子背后的意义,他会说:“设有某物X,约翰将X放在了车库里。”当这些操作与句法的其他组件一并运用的时候,例如“She was told by Bob to be examined by a doctor”(鲍勃叫她去看医生)、“Who did he say that Barry tried to convince to leave”(他说巴里试图劝说谁离开呢)、“Tex is fun for anyone to tease”(特克斯是人们取笑逗乐的对象)等句子,各个组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形成一条逻辑上的推导链,并由此决定整个句子的含义,而这整个过程的精密程度不亚于组装一块瑞士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