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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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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德维希、洛德维希、洛德维希!」
    结束了香港演唱会后,紧接着就是澳洲演唱会、温哥华演唱会、纽约演唱会,歌迷的欢呼一如往常的热烈,他的心彷佛被打开了一扇窗,感受到从未想过的悸动,他不想承认都不行。
    在台上,他第一次看清台下歌迷的脸,第一次看见他们的表情,第一次听清楚他们在喊什么,第一次接收到来自于广大歌迷的情感,第一次与他们有剧本外的对谈。
    他变得不像过去那个公式化的歌手,更不像那个只顾自己爱唱歌,而不顾歌迷反应、感觉的人。
    一开始他是因为爱唱歌才力争到踏入这一行的时间和机会,而对现在的他来说,与歌迷互动比唱歌更具乐趣。
    「你完全不知道歌迷是以什么心情来到这里。」距离香港演唱会已经过了五个月,他的耳边还是不时出现这句话。
    他想告诉那名趾高气昂的女子:他知道了,他已经知道歌迷的心情。但是她却像蒸气一样从人间蒸发了。
    这五个月来,没人查到她的蛛丝马迹。
    要怪只能怪售票系统,他们应该建立购票人的所有相片档案;还要顺便怪他的官方网站,他们应该要求会员提供相片;还有怪出入口的摄影机,它应该设得更近一点,让他看清每个进场人员的脸;还有,他们该明令禁止歌迷穿同样的衣服、做同样的打扮、化同样的妆,以免像他这样要辨识上千人。
    时间过去了半年,她的每句话都还在他的脑海里回荡,她的样子也还很清晰,却没人找得到她。
    真是见鬼了!
    那些人到底有没有拿出全部力气来找人?如果不是忙着开演唱会,他肯定会找些人来开刀,教他们认真点。
    「歌迷吵起来了,又有歌迷打起来了。」心思飘荡间,洛德维希看到工作人员紧张的来回奔跑。
    歌迷间自分派系在暗地里争来斗去的事件,时有所闻,但这样公开争执,毕竟不多。
    「打起来?」正想在保全人员护送下离开的洛德维希,注意力被这个消息拉走。
    「没关系,演唱会已经结束,其余没你的事了,快从秘密通道走。」负责他安全的工作人员自动就位,要护送洛德维希安全的离开。
    「他们不要紧吗?」不知为何,洛德维希不想就那样走。
    「这种事经常发生,你不用在意,快走,以免发生危险。」宣传和保全人员只想把他带走。
    「可是歌迷……」洛德维希无论如何就是走不开。
    事实上,这不是第一次,以前办签唱会时,总有小小的冲突事件传来,但他从来没在意过,活动结束后就坐车离开,才是他该做的事。
    可他现在却完全不那样想,好像歌迷是他的兄弟姊妹,他不想看到任何冲突或危险发生。
    「你先走,我们会让安全人员处理。」总监也这么说。
    「不行,我要留下来跟歌迷在一起。」洛德维希离开保全人员所围起来的圈圈。
    「怎么办?歌迷们打起来了,场面很乱。」工作人员紧张的进来报告最新动态。
    「叫警察、保安人员介入劝阻。」这是无计之计,总不能放着不管。
    「可是如此一来,明天的报纸不知会怎么写了。」
    「这绝对会使洛德维希的声势大打折扣,这件事不可以宣扬出去。」
    「可是歌迷会愈打愈厉害,要是闹出人命……」
    每个单位都有他的顾忌,只有洛德维希认为歌迷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乐手、舞群,随我上台!」就在个个单位为自己的利益诸多考量时,洛德维希叫唤一声,乐手和舞群马上振奋精神。
    「你要做什么?」总监紧张的上前阻止。
    「改变现状。」他们有顾虑,他没有,对现在的他来说,歌迷才是最重要的。
    「你……」
    总监还没出手拦人,洛德维希已经和舞台伙伴上台去。
    使个暗号,电吉他发出一声脆响,洛德维希清亮的歌声像把利刃,划破吵闹不堪的现场,一把捉住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先是嘹亮的清唱缓和火爆的气氛,接着是劲歌热舞将歌迷带动起来,没多久,所有歌迷忘了之前的冲突,加入洛德维希的歌声节奏中,毕竟他们是冲着他而来。
    「洛德维希、洛德维希、洛德维希!」歌迷们热情无比的呼唤、打拍子、如痴如醉。
    再唱一首和乐融融的歌曲,舞者们下台去带动简单的舞步,所有歌迷就勾危搭臂像一家人,争执和不愉快也都被歌声化解了。
    「你变得和其他艺人都不一样了,洛德维希。」直到歌迷们噙着眼泪依依不舍的离开,总监走过来对洛德维希说。
    他们知道经过这场演唱会,他在歌迷心中的地位会更上一层楼,他的临场应变能力,也会成为众所瞩目的焦点。
    「是吗?」洛德维希顽皮一笑。
    他知道是谁使他有了这种改变。
    但是,那家伙到底跑到哪里去了?为什么还不跳出来顶着他的鼻子要他做这做那?
    他发现,他竟然想念她训话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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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毕业考考得如何、甄试有没有上,孟葳一如过去的寒暑假,每天到孟氏企业上班。
    孟氏企业以传播媒体艺人经纪起家,早期主要替艺人打造形象、制造声势、创造生机,后来愈做愈大,现在已经成为业界龙头,业务几乎囊括全台湾的电视台、广播公司、平面媒体、演艺界和唱片界。
    父母健在时,孟葳就常像野马一样在公司里钻进钻出,艺人的真面目她看得很多,演唱会、签唱会、歌友会,也早就司空见惯,男女艺人之间的暧昧纠缠,更是见怪不怪。
    她的地位和任务与孟挺之不同,孟挺之一直以接班人的身分被栽培,她则是所有人都没空管的么妹,变成脱缰野马才算正常,孟挺之认为她乖巧听话,实在是天大的误会。
    在这种情况下,里里外外的员工都会跟她说说笑笑,而不敢多看孟挺之一眼。
    父母死后,老员工多数求去,新员工更是只认识她,而不认识董事长了。
    所以,说孟葳来上班,实在是太正式的说法。
    她在孟氏从来只是打工性质,偶尔跑跑公文、印印资料、看看报表,没事就在办公大楼里晃来晃去,顺便看看有什么该改进的;再更没事就到各分部去,看他们怎么营运;更有空就找人哈啦聊天,吸收新观念和资讯。
    由此可知,举凡重要决策、交际应酬全是孟挺之的事,孟葳的任务就是乖乖读书,因此业界知道孟挺之有个妹妹,却没人真的见过她。
    一直以来是这样没错,但是,孟挺之认为是该给妹妹物色对象的时候了,便决定带她出席以相亲为目的的宴会。
    出席宴会当然不能以平常的丑小鸭德性,他早早派经理季佩芸带她去改头换面一番。
    孟葳愣愣的跟季佩芸走,随她到某个分部,让她们公司的首席美容、美发师在她身上做造型。
    「不是只庆祝我大学毕业而已,哥哥干嘛这么大费周章?」孟葳边看镜中被上了发卷的自己,边对季佩芸问。
    认真说起来,季佩芸虽然是孟挺之的手下,但总在大小办公室中跑跑跳跳的孟葳与她熟得多。
    「大学毕业等于成年人,趁机换个造型也好。」季佩芸回答。
    若知道孟挺之打着不利于孟葳的主意,她绝对是站在孟葳这边的,比起一板一眼的孟挺之,孟葳与她情同姊妹。
    再说,那个顽固、保守、爱护妹妹的孟挺之,怎么可能有对孟葳不利的念头?
    「换造型也不用换这种的吧?我就不信这样弄起来,不会像个欧巴桑。」又卷头发又化妆的,全是老人家的玩意儿。
    「不会啦,我们刚刚都有交代,他们又不是饭碗不要了,怎么敢把你弄丑?」这就是动用自己人的好处,「对了,你们兄妹要去哪里吃香喝辣?」
    「不知道耶,哥哥都没说,只叫我不要随便乱跑。」孟葳觉得孟挺之今天的行止乱有问题的,但又想不出哪里有问题。
    「好吧,就等你明天向我报告。」
    「跟哥哥那种古板的人出去,哪有什么香辣可吃喝?」孟挺之是很疼她啦,但他想的、吃的、喝的、用的、玩的全跟她不一样,看她的每部分都不顺眼,碰面除了碎碎念还是碎碎念。
    「呵呵,那是你专属的福利,不能说不要。」季佩芸幸灾乐祸。
    对季佩芸来说,与孟挺之相处的唯一方法是——敬而远之。
    「那是我的幸运加幸福!」孟葳大声反驳。
    批评哥哥是她的权利,可不许别人借去用。
    「好吧,那就请你好好珍惜。」季佩芸继续说风凉话,暗笑在心里。
    「你到底有多讨厌我哥啊?」孟葳没好气的问。
    哥哥是很古板,但还没到让人讨厌的地步。
    「他是老板,我是员工,不敢讨厌。」再怎么讨厌世不能说实话。季佩芸拿无关紧要的话搪塞。
    一个顽固保守,一个年轻活泼,彼此怎么看都不顺眼,不讨厌才怪。
    「怎么听都是讨厌嘛。」讲得这么清楚还说不讨厌,她以为她的耳朵有问题吗?
    「反正只是老板与员工,谈不上喜欢或讨厌。」这样够中肯吧?
    「这样噢。」在孟葳听来,这句话的意思是:当然很讨厌,哪有员工不讨厌老板的道理?不识相的才去谈这个。
    既然她不想多谈,孟葳当然就不要把话题围绕在哥哥身上。她讨厌哥哥是她的事,她们两个还是可以当朋友。
    一个下午的时间,孟氏的首席造型师就把孟葳由丑小鸭变成白天鹅,不只替她弄了高雅的发型,还上了柔美的淡妆,衣服更替她挑了最衬肤色的礼服,连季佩芸看了都惊为天人。
    「啧,你该早点让造型师帮你脱胎换骨的。」季佩芸把她从头打量到脚,又从脚打量到头,觉得完美无缺、无可挑剔。
    孟葳看着镜中的自己,也觉得自己美得不可方物,忍不住暗暗揣测「如果洛德维希看到现在的她,会不会心动追求」,瞬间满脸通红。
    啊,洛德维希!她光只是想到他,就觉得自己坠入爱河了。
    虽然知道他不可能记得自己,也不可能看上她,她却还是每天想他千百回。
    如果她变得比任何人都漂亮,他会多看她一眼,并且记住她吗?会给她私下交谈的机会,让她表明心迹吗?
    啊,她的脸又热又烫。
    「自恋也不用这样吧?居然看着镜中的自己发呆脸红。」季佩芸调侃她。
    「才不是那样。」她的脸更红了。
    「是想起了某位情郎?」季佩芸调侃。除了洛德维希,还有谁?
    「不理你了。」孟葳羞得无地自容,踩着造型师为她准备的高跟鞋,喀喀喀喀的离开现场。
    「孟家有女初长成,心中早已有情郎……」难得有这么好的机会,季佩芸继续消遣她。
    「叫哥哥把你革职!」孟葳威言恫吓。
    「我好害怕啊。」季佩芸笑着追上去,开车载孟葳回孟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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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以为哥哥是要带她上什么顶级加一流的餐馆吃饭,才找人把她变漂亮点,谁知竟是这种以相亲为主的宴会!
    「范董,这是舍妹孟葳,今年大学毕业,也该是和有为青年交往的年纪了,特地带来跟大家认识认识。」孟挺之大剌剌的对宴会的主人说。
    上流社会办宴会不外两种目的——利益与婚姻,而后者总是以前者为主要考量条件,孟挺之当然不例外。
    哥哥的动机根本不单纯!孟葳气得脸色发白,拎着裙摆就想走,完全不理会孟挺之刚刚千交代万交代,不准她中途离开。
    孟葳刚想举步走人,被这种宴会用来号召各家名媛的几名俊男,已经像看到糖浆的苍蝇般围过来。
    「孟小姐是第一次出席宴会吧?欢迎你。」穿着白色礼服的男人自以为彬彬有礼的牵起孟葳的手来亲吻。
    孟葳恶心得差点当场吐出来,用金蝉脱壳之术,把怎样都戴不习惯的手套脱给他,顺便把左手的鸡尾酒淋到他头上当见面礼。
    彬彬有礼男尴尬地拎着那只白手套呆愣在那里,头发上有粉红色的液体不断流下来,脸色又青又白的变换不定。
    「葳葳。」孟挺之看见她不礼貌的行止,紧张地边哈腰道歉,边把她拉开。
    「学校教授没有教你礼貌吗?!」她的表现太过分,孟挺之训斥,「拿出你的气质和修养,何时何地都要面带微笑、说谢谢,这里是上流社会的交际场合,要给别人留下好印象。」
    亏他们还替艺人搞形象,连自己妹妹的形象都有问题,传出去岂不笑死人?
    「你把我骗到这里来,还要我和颜悦色?」孟葳气得连话都说不出。
    哥哥这种作法,就像完全不顾她交往中的恋情,而硬是叫媒体来家里提亲一样,令人厌恶、痛心。
    她刚刚是用力把怒气忍下来,才那么「温良恭俭让」,要是她当场爆发,受灾户绝对不只是礼男一个。
    「除了这里,还有哪里能找到门当户对的对象?我是为你的下半辈子着想。」见她不受教,孟挺之也生气。
    「我不需要任何对象!」她一心喜欢的只有洛德维希。
    「不找对象,难道一辈子都要不切实际地追逐偶像?追逐偶像有什么用?他永远不能回应你,你只是在浪费时间。」孟挺之生大气了。
    「如果你真的为我着想,就该帮我追到洛德维希,而不是骗我到这种地方来!」孟葳终于喊出心里累积多时的不满。
    近水楼台先得月,只要签到他的代理权,她就有天大的好机会,从此不用到处去追逐,更不用两地相思,哥哥如果真为她好,就该助她一臂之力,而不是怪她白白浪费时间。
    「你已经不是学生了,不准再去追逐那种没真本事,只会靠脸吃饭、和粉丝厮混,连自己的未来在哪里都不知道的偶像!」孟挺之指着她,严厉的咆哮。
    在孟挺之的观念里,艺人是最轻浮、最不负责任、最不检点、最没未来的一群,让妹妹和那类人来往,除了破坏孟氏的名誉外,对未来一点助益都没有!
    「洛德维希不是只会靠脸吃饭的偶像……我最讨厌你!」孟葳大吼一声,跑出大门。
    「孟葳!」孟挺之只能对她的背影喊,因为要对主人交代而不能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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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讨厌、最讨厌、最讨厌哥哥了!
    孟葳在房间里发脾气,把那脸连她自己都惊叹的美妆哭得像古代的泼墨画,还把那套合身高雅的礼服、饰物丢进垃圾桶。
    「最讨厌哥哥了!」孟葳发完脾气,坐在床上,趴在自己的膝盖上哭泣,怀中抱着洛德维希的布偶。
    她以为他们兄妹相依为命,他是最疼她、宠她、了解她、支持她的人,谁知根本不是那回事,他不断地要求她体会他的用心良苦,要求她照他安排的路走,却一点都不考虑她的想法和感觉!
    是啦,她是该为他着想,该谢谢他的用心,珍惜兄妹之情,但他不能强迫她,更不能用这种方式来骗她呀!
    她只要洛德维希一个,才不要任何阿猫阿狗,不管未来如何,就算流落街头,只要能够跟他在一起,她就不会有怨言。
    「还有佩芸!说什么『趁机换个造型也好』,骗人,她一定是跟哥哥串通好的。」孟葳哭得更伤心了。
    季佩芸和她很谈得来,孟葳拿她当姊姊看待,不管有什么心事都会告诉她,结果她居然背叛她、陷害她,太过分了!
    被两个最亲近的人背叛,孟葳觉得很无助、很心寒。
    「洛德维希……」在这种时刻,她唯一想到的只有他,但空虚感不断袭击,她只能抱紧自己和怀中的布偶。
    满房间洛德维希的超大海报、满桌依照他样子塑造的玩偶、怀里还有像他的布偶,但却没有半个会伸出手来拥抱孤冷的她,没半个会对她说话。
    如果他在这里就好了,她就可将所有委屈向他哭诉,他温暖的体温会抚慰她、大大的手会拍她的肩、充满磁性的嗓音也会说安慰她的话……
    可是,什么都没有,他连她的存在都不知道,海报中一成不变的微笑,此刻看来是无情的讽刺。
    她连他的指尖都没碰过,甚至无从想像他的体温凉暖,只能空虚的幻想他朝她笑、对她说话、为她打气。
    假的!全是假的,他根本不在她身边,根本不会为她打气!
    可是,她是这么喜欢他、迷恋他呀。
    第一眼在报纸上看到他,她的灵魂就深深悸动,蠢动着想做些什么更接近他的事。
    第一次看到他在电视上出现,她的心魂变为之飞舞,叫嚣着莫名的激动;第一次参加他的签唱会,她希望他只看她一个,他的名字只属于她,字迹只属于她;第一次参加他的歌友会,她为有这么多人喜欢他而感到自己的渺小,为他把目光投向别人感到心痛……
    此后漫长的岁月,她密切注意他的动向、毫无遗漏地收集他的消息、用尽力气收集与他有关的产品……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只是发自内心,这么这么的喜欢他。
    他才不是哥哥说的那种人,他上进、努力求进步、从未传出绯闻,宣传时全力配合、对粉丝友善又温柔。
    上次她在后台听到的那些不负责任的话、和那么凶恶的口吻,一定是因为压力太大所爆发的负面情绪,绝不是他的本性,更非他的初衷……
    但,那也极有可能是他的真性情——直接、坦率、毫不做作——而全世界的歌迷只有她看到了这一幕……
    想到这里,孟葳的眼泪停住,小脸像找到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藏般粲亮起来,然后咧开嘴,兴奋的笑了。
    「只有我看到……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只属于我一个人的秘密!」孟葳抱着洛德维希的布偶,在床上又笑又跳,与一分钟前的泪眼涟涟相去十万八千里。
    「太好了,洛德维希!」她终于拥有和其他歌迷不一样的东西,终于与其他歌迷不同,她兴奋得想对天膜拜,与孟挺之的冲突,也被这天大的喜悦冲得不见踪迹。
    「这是专属于我的秘密。」孟葳觉得自己充满希望与勇气。
    「不管哥哥怎么反对,我都要力争到底,我要拥有更多洛德维希的秘密,不,我要去向所有的神祈祷,求它们让我们坠入爱河。」孟葳抱着洛德维希的布偶又亲又吻,心中充塞着满满的希望与喜悦。